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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节 (第1/3页)
叶孤城道:“有何异常?” 朗月道:“并无。”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,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,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,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,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,对皇亲国戚来说,这侮辱非常有分量。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,在经济上颇有手段,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,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,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,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,让人去处理,毕竟他的大头,其实是在海运。 即使,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,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。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,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?毕竟在他看来,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,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,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,一切都算是安分,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。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,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,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,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,而他,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。 方外之人,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。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。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,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。 “咕咕咕咕——”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,转头看窗户,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。 它的体型,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,还要圆润二分。 白云城的鸽子,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。 叶孤城:爱喂鸟食怪我咯? 朗月眼神一凛,道:“这是金铭灭的鸽子。”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,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,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。 叶孤城不说话,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,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。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,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。 以鸽子做信物,定有重大事件发生。 可不是重大事件,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,放下纸条道。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,金铭灭的掌柜,死了。 第6章 陆小凤来到码头,应天府在内陆,并不靠海,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,不是件容易事,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。 虽然难,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,他所在的港口,就有一艘大船,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,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,正因为这点希望,哪怕工作再苦再累,也没觉得有多辛苦。 陆小凤走近道:“是往飞仙岛去的吗?”虽然他在问,但却胸有成竹。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:“不错,是去飞仙岛的。” 陆小凤道:“可否多载我一个。” 船家笑道:“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。” 陆小凤也笑了,问道:“活人和货物,有什么区别。”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:“那里是给活人住的。”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,富丽堂皇的大船,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,他道:“那里,是给货物住的。” 陆小凤睁大眼睛,他听过的奇事不多,但也不少,但在他眼中,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,因为人是有生命的,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。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,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,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。 所以陆小凤说:“我要当货物。” 他很会享受,从港口到飞仙岛,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,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,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,自由自在地吹海风,看蓝天白云。 船家道:“好,运送货物要五十两。” 陆小凤道:“好。”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。 然而,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,他将手稳稳地端着,道:“错了。” 陆小凤道:“什么错了。” 船家道:“不是五十两银子,是五十两金子。” 陆小凤道:“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?”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